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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档案今落何处,2015届毕业生抓紧看
更新时间:2015-07-17浏览次数:2612次字号:T | T

2015届毕业生:
您好!
经过紧张的档案资料审验、分类、登记、封装,毕业生的档案按照本人的就业方案,已于7月17日转递到《就业报到证》上指定的人事部门。现将有关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一、档案的材料组成及作用
1.请于2015年9月9日前到《报到证》上指定的人事部门报到,不在规定时间报到,会造成档案无法落实或者无户口(即所谓的"黑户")的后果,将严重影响到毕业生今后的学习、工作和生活。
2.档案是真正能证明个人学习经历的材料。档案里面有个人各个时期的学籍卡、成绩单、各方面的评语、获奖证明、还有团组织材料等。而且这些材料都是原始材料,不可复制。
3.大学毕业后,学生档案需要经过办理报到手续、转正定级才能成为人事档案。一旦档案丢失未能进行转正定级,将影响工龄计算、职称评定、户口调动、养老金计数及发放等。而考公务员(事业单位)、出国、升学、职称评定、结婚、生育、教师资格证审核等事情都需要政府所属人才市场开具相关证明,如果档案丢失就无法办理这些手续。
二、档案的去向
档案的去向有以下五种情况:
1.在国有企业、事业、机关单位有正式编制,即工作单位或者其主管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可以接收高校毕业生档案的,则毕业生档案由学校转递到接收单位人事部门。
2.在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并且到人才交流中心盖章,即毕业生的接收单位属于无人事管理权的单位(如各类非公有制经济、各类民营机构等),毕业生档案则由学校转递到该单位所委托保管档案的人才交流中心。
3.对于已经毕业但未落实就业工作单位或者落实了就业单位但没有到人才交流中心盖章的,档案转入其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
4.被“普通专升本”学校录取并到校报到入学的,档案转入本科院校。
5.毕业审核未通过的学生,档案暂时留存学校,等领到毕业证书后转递。
三、到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就业报到手续的时间
毕业生可先登录《报到证》上指定的县级人才交流中心网站,查询档案是否到达人才交流中心,然后再到人才中心办理就业报到、档案托管及户籍挂靠相关手续。
祝
生活愉快,工作顺利!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就业处